创意设计
创意设计,把再简单不过的东西或想法不断延伸给予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创意设计,包括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创意设计除了具备了“初级设计”和“次设计”的因素外,需要融入“与众不同的设计理念——创意”。
创意之初
做为企业创意设计--企业理念高于创意和先于创意,必须先明确企业的理念,设计师再制定设计创意,才能作出绝妙的设计,总之最终设计作品要具备不雷同的气质形态,并且可以给不同视觉受众群以不同的美好联想,是创意设计的要求达到的目标和与普通设计的区别。
创意(Creativity)
创意是神秘的。古往今来,学者们对创意的认识不同,所作的定义也各不相同,RobertJ.Sternberg认 为,创意是生产作品的能力,这些作品既新颖(也就是具有原创性,是不可预期的),又恰当(也就是符合用途,适合目标所给予的限制)①。建筑学者库地奇(JohnKurdich)认为:创意是一种挣扎,寻求并解放我们的内在②。赖声川先生说:“创意是看到新的可能,再将这些可能性组合成作品的过程。”③这些定义都说明了创意包含两个主要的面向:“构想”面向与“执行”面向,“寻找”与“解放”在更深的层面说明以上两种面向的创意工作。赖声川先生把这两部分称作创意的“二部神秘曲”,既独立又互相联系,它是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的——欲望的涌现,以及表达这种欲望的方式。
设计(design)
从词源学的角度考察,“设”意味着“创造”,“计”意味着“安排”。英语design的基本词义是“图案”、“花样”、“企图”、“构思”、“谋划”等,词源是“刻以印记”的意思。因此设计的基本概念是“人为了实现意图的创造性活动”④,它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人的目的性,二是活动的创造性。 设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设计认为只要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都叫设计。按照这种说法,原始人类打制石器、切削树木是设计;家庭主妇计划晚餐的菜谱、整理房间是设计;小学生挑选玩具、做作业也是设计……这种设计的定义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设计成为人的基本活动。狭义的设计观认为只有职业化的设计人员所从事的创造性地活动才叫设计,例如工程师、建筑师、产品设计师、服装设计师、发型设计师、包装